带着孩子去玩蹦床,不料孩子的胳膊却在玩耍中被别的孩子踩踏致骨折,事后尽管蹦床老板证实是被踩踏所致,但拒绝承担任何责任,另外一方的家长则表示此事与其孩子无关,同样袖手旁观,这可愁坏了承德市民王女士:"我孩子的胳膊到底该谁负责?"
据王女士告诉记者,10月中旬的一天,她带着女儿阳阳到德汇大厦附近的一家蹦床店玩耍,看着女儿玩得不亦乐乎,王女士也很高兴,然而意外发生了,同样在蹦床上的另外一名小男孩在下落时踩到了阳阳的胳膊上,孩子顿时惨叫一声痛哭不止。
"我先后找到了蹦床店的老板还有那个男孩的家长,可两头都不认账,谁都不肯负责,真是气坏我了,难道我女儿的胳膊是自己弄折的吗?"王女士表示,在医院拍片、接骨等医疗费用都是自己掏付的,共计花费2000余元,面对这笔钱,两方都选择了拒绝承担,这让她很是恼火。
记者随后就此问题咨询了律师,据了解,父母交钱买票后,就与蹦蹦床经营者形成了合同关系,经营者就有义务对游乐设施提供安全保障。如果经营者的游乐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,也尽了管理义务,一旦发生孩子受伤事故,施害方儿童家长由于没有尽到监护责任,过错责任就由施害方家长承担。但事实中,一些具有潜在施害可能的孩子,在玩耍过程中是没有家长监护的,这就对受伤事故责任的承担造成了一定困难。王女士若迟迟无法和两家达成协议,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。
同时,提醒广大家长,带孩子去游玩要尽量选择有安全措施的游乐设施,更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。